第一节 宏观调控的一般理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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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宏观调控的一般理论

一、宏观调控的含义

(一)宏观调控的概念

1.宏观调控

亦称国家干预,是政府对国民经济的总体管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经济职能,国家针对经济运行过程出现的不良现象,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运用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况进行总量和结构的干预与控制,把微观经济活动纳入国民经济宏观发展的轨道,及时纠正经济运行中偏离目标的倾向,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Www.Pinwenba.Com 吧

宏观经济是由微观经济组成的,微观经济是宏观经济的基础,宏观经济则是微观经济的总和。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要实现协调发展,必须由国家来协调微观经济主体的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产出和增进社会福利,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协调有序发展,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提供体制保障。

2.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调控的目的与任务

目的就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或不足。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来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

(2)政府可以使用税收和补贴的手段,也可以通过合并相关企业的方法使外部性转化为“内部化”。

(3)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如国防、治安、消防和公共卫生。

(4)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

(5)纠正信息不对称。

(6)调整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平。

(7)熨平经济波动,维护宏观经济稳定。政府通过以上途径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但是如果政府不能有效地承担或履行这一任务,那么在市场失灵的同时,还会出现“政府失灵”,也会导致资源配置无效。

(二)宏观调控的发展与演变

宏观调控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与凯恩斯主义及宏观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相一致。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宏观经济政策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1.第一阶段

20世纪3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30年代的大危机迫使各国政府走上了国家干预经济的道路。其间,凯恩斯发表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为各国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理论依据。该书从总需求角度分析了国民收入的决定,并用有效需求不足来解释失业存在的原因(凯恩斯所说的失业泛指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所有资源,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导致这些资源不能进入生产领域而处于闲置状态,故称失业),并在实践中提出了纠正自由放任的国家干预主张。这时是宏观调控的试验时期,其中最全面而且成功的试验是美国罗斯福总统的“新政”。

2.第二阶段

20世纪50~70年代。美国政府于1946年通过《就业法》,把“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繁荣”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这标志着国家全面系统地干预经济。由此,宏观调控进入了一个新时期。这一时期的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主要的政策工具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

3.第三阶段

1970~1982年期间,西方国家出现了高通货膨胀率、高失业率与经济增长持续低迷等并存的局面,即所谓“滞胀”现象,迫使政府及理论家们对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进行反思。于是,宏观调控进入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最主要的特征是自由放任思潮的复兴。自由放任思潮要求减少国家干预、加强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因此,经济政策的自由化、多样化与政府适度调控相结合,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发展阶段。应该说,这是与20世纪3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进入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代密切关联的。因为这一时期的总趋势是要借助国家的力量来克服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当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是基本的,但国家的宏观调控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经济学家们所说,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就国家干预而言,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不断加强的。有时国家干预会更多,有时干预也会减少,国家干预的总趋势是不变的,但不同时期,干预程度与干预方式会有所不同。我们正是应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和理解宏观调控的发展与变化。

总的来说,20世纪3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总体趋势是借助国家的力量克服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当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市场机制对经济即资源配置的调节是基础性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如何把市场机制与国家干预更好地结合起来。

【阅读资料10.1】“调控”不等于“统治”

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就是直接管理和经营企业,包揽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使企业变成政府机构的附属。简单说就是政府直接经管企业。这显然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是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具有自主权的市场主体,整个经济活动已纳入以市场为轴心的经济运行中,政府直接经营企业,相当于取消了企业的存在,则必然干扰和阻碍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因此,实行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具体来说,就是要把政府从原先直接经管企业的方式,转向以市场为基础的间接宏观调控。政府职能的这种转变,涉及五个方面:

第一,从直接经管个量转向调控总量。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是直接管理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具体活动,具有直接控制个量的职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就不能把直接控制个量作为调控手段了,应该间接调控宏观总量:把调控对象从企业转向市场,通过对市场的调节向企业发出符合国民经济均衡发展要求的信号;而市场信号作为市场供求关系的指示器,其变动主要取决于总供给与总需求等宏观总量,从而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因此,政府在以间接宏观调控为其职能后,必然要以调控总量为主,而不再是直接管理和经营个量。

第十章社会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经济学原理与应用第二,要从直接管理“实物”转向间接调控“价值”。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直接控制着经济实物运动,从而资源配置的手段必然以直接行政调拨为主。政府职能转向间接宏观调控后主要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调控,而市场的最大特点在于以调动企业对价值的追求来保证宏观总量的平衡。这种平衡具体表现为财政收支平衡、信贷收支平衡、外汇收支平衡等一系列平衡。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价值平衡方面,即通过调控价值形态的商品货币关系,来调节市场运行,最终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第三,从直接管理“经济局部”转向间接调控“经济全局”。政府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其控制对象是各个企业,通过对各个企业直接下达计划指标而实现国家的职能。然而面对众多企业,政府往往鞭长莫及,不能有效经营企业,并且社会产品和资金运动被人为地分成有能力管理和无能力管理两块。对有能力管理的,政府管得过细过死,而无能力管理的,政府则往往放任自流,最终难以保证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在政府职能转向间接宏观调控后,政府主要调节市场。由于企业都以市场信号为活动准绳,这就能对所有企业的活动产生预期影响,作用比直接经管的范围更为广泛和完整。表面上似乎与企业联系减少了、不直接了,但实际上政府借助市场更能有效地保证国民经济总体的高效发展。

第四,从僵化的直接管理转向活而有序的间接调控。在政府以间接宏观调控为职能的条件下,政府利用各种间接的宏观手段来调控市场环境,进而影响企业的分散自主决策。如政府调节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税率等,其涉及面是十分广泛的,牵一发而动全身。政府超脱于企业,避免过于琐碎的干预,这十分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能够充分依据市场信息,对经营活动进行及时自主选择,从而使国民经济总体也充满了活力。

第五,从直接干预企业的静态方式转向间接调控的动态方式。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实际上只注重计划目标,各执行单位只要照章办事就行了,企业的活力往往被僵死的计划所窒息,进而国民经济也处于僵化状态。这是静态控制方式。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政府动态性反馈调节,内容是:政府初步确定弹性控制目标和基本控制措施,然后对经济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再根据市场信息,及时修改和调整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原有调控目标,使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重新相互适应,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有序运行。

总之,政府应放弃原有的直接经营管理权,形成新的间接宏观调控权;政府不仅要放弃对企业的劳动人事权、经营决策权,而且要放弃投资立项权、资金融通权、对外贸易权。政府应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市场调控上来,变“统治”为“调控”,即通过对宏观调节市场,保证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现代社会中政府干预体系的内容

现代社会经济下,政府干预体系主要包括微观规制、宏观调控和制度建设三项内容。

1.微观规制

适用于局部、行业、部门、企业乃至个体,主要针对经济外部性问题(如环境的使用和补偿)及自然垄断行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微观企业应遵循的法律、条例、规定等规范,达到使局部、行业、部门、企业、个体的行为符合国家总体利益的目标。

2.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主要针对总体的、全局的问题,特别是短期内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失衡或不均衡的矛盾。宏观调控的目标是有限的,即经济增长、物价稳定、保障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四个方面,其目的是保持宏观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增长,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协调、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受能力的协调,并要兼顾短期经济增长与国家长期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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