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夜幕的对峙(1 / 2)
时间返回3分钟之前。
夜幕下的哥谭港不是个安全的地方,这一点不但老爹知道,罗宾更清楚,甚至他手里就有一道情报,在港口的装卸区,就有一宗毒X交易,但他不能闯进去把那些家伙都抓起来,戈登先生说这是放长线钓大鱼,但罗宾知道那位正直的警长的烦恼。
是不敢…实力差太多了。
在很久之前,在罗宾出生之前,港口区就不归属哥谭警局管辖了,十几年的时间里,那里走马观花的换了十几个老大,最后它落入了哥谭的黑帮家族法尔科尼的手里,而威胁老爹贱卖酒馆的杰米,他和他的黑帮不过是法尔科尼的一条狗。
罗宾虽然很希望亲手带来正义,但他知道,警局无力挑衅像法尔科尼家族这样的老牌黑帮家族,他们甚至和哥谭的历史一样久远,最重要的是,法尔科尼收买了这座城市超过三分之二的达官贵人,这里简直就像是他的王国一样!
不过罗宾也很庆幸,相比其他大城市,哥谭还没有出现那些凡人几乎对付不了的超级罪犯,法尔科尼虽然可恶,但最少他们还遵守明面上的规则,但也只是表面上的规矩而已。
“这个城市已经烂到骨子里了!”
罗宾喃喃自语。
陷入思考是一种需要消耗注意力的状态,所以在罗宾现前方的十字路口窜出了一辆皮卡的时候,他下意识的猛踩刹车,结果让自己的车在大道上摆出了一个近乎90度的大弯折。
“滋!!”
“砰”
罗宾的脑袋撞在了方向盘上,他晕晕乎乎刚的抬起头,一道黑影呼啸着就从灯光下砸向了他的车玻璃。
“砰”
被棒球棍猛砸了一记,车玻璃立刻就出现了裂痕,还没等反应过来的罗宁解开安全带,又一把棒球棍呼啸着砸在了车前窗玻璃上,出了一声巨响,罗兵下意识的用双臂挡在身前,但下一刻,那被砸碎的车窗上就伸进来一只手,蛮横的抓在了罗宾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从座位上抓了出来,狠狠的扔在地上。
“混蛋!”
罗兵刚拔出手枪,棒球棍砸了过来,将手枪砸飞了出去,罗宾的手臂也出了咔擦的声音,还有年轻人的痛呼声,但下一刻,一只皮靴踩在了他的胸口,这一脚让罗宾几乎闭过气去。
“砰,砰,砰”
这些暴徒毫不留情的用棒球棍和其他玩意猛砸罗宾的身体,短短几秒钟,将身体蜷缩起来的罗宾身下就出现了一滩血迹。
他们是抱着杀人的目的来的!
“来啊!混蛋!你不是很威风嘛!来啊,打我啊!抓我啊!混蛋!”
带着一个丑陋面具的家伙一边用脚猛踹罗宾的腹部,一边高声叫喊着,就像个磕了药的疯子,呃,实际上,他确实因为药物而进入了一种飘飘欲仙的癫狂状态里,一个年轻有为的警察在他脚下苟且偷生,他亲手打垮了他,这种感觉让这个来自贫民窟的坏家伙爽到了极点。
不过就在他举起手里满是血渍的棒球棍,打算给这家伙来一下狠得的时候,一个声音却将他从那种癫狂里唤醒了。
“嗨,伙计们!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这个带着面具的家伙猛地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黄种人正朝着他们走过来,他的双手低垂在身边,低着头,看上去就像个出来遛弯的普通人,既不高大,也不威猛。
“滚开!这里没你的事!”
暴徒回过头,将举在头顶的棒球棍偏转了一下,然后就要砸下去,结果那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又喊到,
“躺在那的是我的朋友,我说,能不能…”
“砰”
那个暴躁的恶棍手里的棒球棍狠狠的砸在野马警车的车盖上,出了一声巨响,他对于这个愚蠢的,该死的,打断了他的“行刑”的家伙的忍耐已经到极限了,他不耐烦的转过身,朝着赛伯走过来,一边走,那手中的棒球棍还不断的在那车厢上砸击着,看上去就像是一头暴躁的猩猩。
“我说!让你滚!你TM没听到吗?你是不是想逞威风,嗯?想在我们面前逞威风?”
那个身高在1米8左右的黑人暴徒接近了赛伯,1米7 的年轻人在这个肌肉偾张的大汉面前,就像个瘦弱的菜鸟,他的同伴们也停下了对已经濒临昏迷的罗宾的殴打,站在一边看好戏。
双方的距离大概在15米左右,赛伯低下的嘴角咧开了一个笑容,等到那壮汉距离他有5米的时候,他抬起头,
“不,我不想逞威风,我只是…哦,天呐,你可真丑!”
“你TM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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