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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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今天下课以后并没有直接离开绿柳镇,而是去了隔壁苏老爷家里观赏他新买的一幅画,却是一副鲁地如今风头正盛的书画大师萧子石的工笔花鸟。

刘先生只是个秀才,但是读书人嘛,很少有对书画类的风雅之物不感兴趣的,连苏蕴这个半点功名都没有的土豪都要买副画儿挂挂呢,何况刘先生这个正经读书人?

两个男人对着一幅画吹捧了一番,刘先生灌了一肚子的茶,拒绝了苏老爷留饭的邀请,告辞了之后回到黄家拿草鞋:黄家到苏家就那么几步路,全是青砖铺的,好走的很;可是从绿柳镇到刘家庄的路却并不好走,这几日雪化,满地都是泥泞,刘先生虽然骑了驴,但是进出家门的时候总要从驴子上下来的,所以索性穿了厚草鞋出门,到了黄家以后再换棉布鞋——乡下的条件就是这样,出入行走很不方便。

刘先生去苏家的时候是直接穿了棉布鞋过去的,要回家自然得换回草鞋来,黄老爷在孩子们念书得大书房隔壁给刘先生准备了一个小卧室,小小的一间房,简简单单摆了一张小榻跟几样其他简单家具,刘先生中午在此处午休,天气不好的时候也可以暂住下来。而他的换鞋,自然也是回到这里换,路过书房的时候也没注意,毕竟一点声音都没有,等换了鞋再次路过书房,斜眼一看,发现门没锁,溜达进去一看,黄鹂坐在那里低头念书,那个被临镇杨老爷送来抵债的杨喜儿正在收拾纸笔……

黄鹂要考秀才这件事儿刘先生也听说了,要说没有一点失落那是假的,黄鹂的脑袋瓜子比黄鹤好,刻苦程度不比黄鹏差,这么个孩子,真要认真走科举路子的话,考上秀才那是起步价,说不定就能中举呢!不过要说有多后悔倒也不至于,女孩子考学,一般秀才也就顶天了,本县的几个女秀才不都是考上秀才就找个好人家嫁了么?同样是秀才,黄鹏考秀才明显会早一些呢,也不差这一个。当然如今黄鹂拜了陈益南为师,这种情况下很可能不会止步于考秀才了,可这跟他刘八明又有什么关系了?黄鹂要不是换了老师,那连秀才都未必考呢!

这会儿刘八明看到昔日的女学生放学回来还在读书,心里头原本并不强烈的纠结情绪刹那间翻滚了起来:但凡黄鹤有黄鹂八分的刻苦,凭他的脑袋瓜子,又怎么会在童试的第一关就给刷下来?再看一旁正在收拾东西的杨熙,刘八明更纠结了:一个被亲爹仍过来抵债,沦落到成为下人的孩子,竟然还在学习!甭管学成什么样子,人家这份心思那是没得说了,黄鹤跟人家的态度一比,那简直是可恨了!

当然黄鹤考前这阵子表现还算不错,但既然他落榜了,刘先生自然而然地翻起了旧账:熊孩子早干嘛去了?临时抱佛脚不管用了这不是活该么?不行,明日起一定要好好地督促他,要是黄鹏今年考上,他明年也考上了,自己一下子教出两个秀才,日后黄鹂中了秀才人家提起来也算半个学生,唔,一门三秀才,全是我教的,岂不美哉?

思维已经跑到爪哇国的刘先生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下意识地就走到杨熙的跟前,两个孩子全都在认真学习,竟然没有一个注意到他过来的,刘先生心中更是酸楚:黄鹏若是考上秀才,未必还让会让他教了,而黄鹤苏怡窦英这三个混球儿,这阵子看起来似乎也算是认真,可哪个学习的时候又能做到这般专注?

刘先生是知道黄鹂在教杨熙认字的,好两次他走得晚一点,在隔壁起居室收拾东西的时候听到黄鹂带着杨熙过来讲功课的,讲的还都是基础的论语,可见这孩子是没什么学习基础的,应该是黄鹂这孩子好为人师才教他的。存了这份心思,他对杨熙的学习程度也就没啥期待了,才开始学论语的孩子啊……等他低头一看杨熙的字,眼睛珠子差点凸出来:我勒个去!这字写的这么好看!

杨熙的字只给黄鹂看过,黄鹂自己写的一手好字,看杨熙的字也就那么回事儿,哦,凑活而已,比我还差那么一米米呢,还需多练!可刘先生却不一样,他也是教了几个学生的,自己又念过那么多年的书,杨熙的字他一扫眼就看出来了:这字是下过功夫的,而且写字的人绝对在字上头有天分!

天分这东西十分微妙,刘先生其实不得不承认,他过去没有注意到黄鹂的天分真的是他疏忽,黄鹏难道没有黄鹂刻苦么?可他的字就只能用整齐来形容,而黄鹂的字,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舒服……虽然因为年纪小,并没有形成什么明显的风格,但确实是看一眼就知道是黄鹂写的:不光是字体的问题,还有那字里头的精气神儿!而此时杨熙的字,在刘先生看来,便也有一股自己的精气神儿:与黄鹂硬朗的看不出是个女孩子写的字的风格比,杨熙的字更柔润些,倒也不是女气,而是颇有些行云流水的感觉。

杨熙听到刘先生问他,吓了一跳,赶紧站了起来,讷讷道:“是我写的。”

刘先生忙问:“你过去念过书?”

杨熙小声说:“未曾正经读过书,只学过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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